深圳前海公司优惠政策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3月,正式将深圳前海开发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2013年3月,***发改委近日正式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该目录涵盖了前海深港合作区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六大领域共计112条产业条目。
金融服务业政策优势
1.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 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3. 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4. 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 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6. 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7. 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 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财税优势
1. 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 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法制政策优势
支持前海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内容有2条:
1. 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2. 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人才政策优势
1. 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2. 将前海纳入经***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3. 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
4. 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医疗优势
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内容有2条:
1.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
2. 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电信优势
加强电信业合作,内容有3条:
1. 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2. 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3. 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前海优惠政策:批复(金融、财税、法律、电信、人才、教育医疗6个方面)
优惠实施细则:
a.跨境贷款(不受国内利率限制)
b.外籍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补贴(按国外个税征收)
c.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设立
d.香港税务师前海置业
e.现代服务业扶持基金。
后续优惠政策会相继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