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结尾工作
备注:结尾工作是在进行完现场窗口办理流程之后的
1. 领取《注销通知书》
2. 去发证处回收所有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若有遗失,需登报申明)
3. 销章:领取到《注销通知书》后,带着《注销通知书》还有材料去所属区域的刻章店进行销毁。
注:材料清单分为以下:
①注销了的公司的所有已进行公安备案的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等)
② 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分公司则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注销通知书》
销章需要去当初办理刻章业务时进行公安备案的地方,哪里刻的就去哪里销毁,如有分店可以去所属区域的任意分店。
公司公章在很多办理公司业务的地方都需要用到,故而在公司未注销完成的前提下,尽量保留好印章!销章工作最后一步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