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升级转型为有限公司
一、 办理流程:
1、按照新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公司
2、在设立是备注栏写明:个人独资企业升级转型为有限公司
3、最后一步提交选择非全流程,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4、原个人独资企业准备好注销材料,同步进行,现场办理时出具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材料:
1.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自行清算的,由投资人签字;法院指定清算的,由被指定的清算人签字);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算报告(原件);
4.属于法院指定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走现场办理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4.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7.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