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报税流程 香港报税注意事项 香港报税代办 远勤供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无论公司是否盈利,是否收入来自于香港,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过往一年的经营状况,香港公司在成立18个月后会收到第一份利得税申报表,税务局发出税表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将过往经营成果向税务局申报,新公司第一次税务申报的会计期间可长达18个月,之后则以12个月为一个会计期间,企业可以自行处理账务,但须由香港执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
企业在税务局发出税表后的一个月(新成立公司是三个月)内必须向税务局申报经营状况,自第二年起,则该公司的年结日期依照以下时间申报税表和递交审计报告。如委托我司为税务代表且选定年结日后,在公司经营成果为亏损的情况下,我司可为企业向税局申请延期申报税务,具体时间参照以下说明,有关税务申报截止时间参考以下:
年结截止期间 截止报税时间
1-3月 当年11月15日如盈利,次年1月31日如亏损
4-11月 次年的5月2日(税务局不接受延期)
12月 次年的8月15日(不论盈利或亏损)
通常客户选取的年结截止日为3月31日、12月31日。
香港公司做账需准备的单据:
1.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2.销售票据:销售发票、合同
3.成本票据:购货发票、合同
4.存货明细表(数量和单价)(如有)
5.入库单或出库单(如有)
6.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相关文件(如有)
7.费用单据:工资、办公房屋租金、办公费、电话费、招待费、差旅费等
8. 其他相关文件:章程一本、最近一期的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如我司有,客户无须提供)